“隐形”28年后,这名在逃人员归案
近日,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通过精心策划和不懈努力,抓获逃亡长达28年的经济犯罪在逃人员陈某某。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996年,原宜宾县隆兴信用社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挪用资金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利用担任原宜宾县隆兴信用社出纳之便利,挪用信用社金库现金101183.05元后潜逃,从此杳无音讯。公安机关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击,28年来从未放弃查找其踪迹。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再次梳理历年网上在逃人员信息,针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开展分阶段、多角度的研判,对其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办案民警兵分两路,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追逃工作。本地排查组对陈某某的家属及社会关系进行深入走访,调查其曾经生活过的区域,以获取有价值线索,通过大量信息筛查分析,确定陈某某可能落脚在甘肃、山东等地。民警通过与陈某某的家属沟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希望陈某某的家属劝其投案自首。同时,外调组在外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通过技术手段对重点区域、场所进行了严密布控和细致排查,深入小作坊、小窑矿等易藏匿点逐个开展摸排,逐渐缩小搜索范围,通过近15天的艰苦奋战,最终锁定了在逃人员陈某某藏匿地点。
办案民警通过不懈努力,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终于在一处窑矿将逃亡28年之久的陈某某抓获并押解回宜宾。由于案发时间久远,如今的诉讼要求与过去相比已发生重大变化,诸多证据在岁月流转中发生变更,有的证人已经离世,导致先期证据不足。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连夜奋战,抽丝剥茧,克服重重困难,从仅存的线索中寻找蛛丝马迹并形成有效证据链,于今年7月12日成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自1996年潜逃后,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化名“刘刚”,辗转甘肃、山东等地下矿打黑工,因惧怕被抓捕,从未使用过身份证,生活非常拮据,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仍有几万元的工资没拿到。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陈某某交代称,在其漫长的逃亡生涯中,恐惧如影随形,每次听到警笛声都会心惊胆战,不敢在一个地方久留,只好不断变换藏身地,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每当过节看到工友们和家人团聚,陈某某的心中都会非常痛苦,因为对于他而言,和父母、子女团聚早已成为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常年孤独恐惧的生活和内心的愧疚感如千斤重担,压得陈某某喘不过气来,直至办案民警出现,他才如释重负。
(陈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