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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www.lx.abapeace.gov.cn 】 【 2021-11-17 15:32:01 】 【 来源:阿坝理县长安网

  理县人民检察院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

  

  制度情况通报

  

  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1月至10月理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

  

  1月至10月“三个规定”填报情况

  

  理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政治任务。2021年1月至10月,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了解、反映情况等重大事项18件,其中领导干部记录报告16件,一般干警记录报告2件。从记录报告的内容来看,反映情况10件,过问了解8件,无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情况。

  

  下一步,理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理县检察工作进行监督。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营造法治理县良好司法环境。

  

  “三 个 规 定” 小 知 识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1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扩大到检察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并实行月报告制度。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记录报告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 进一步规范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完善了填报信息保密制度,明确了成果运用制度及抽查、督察、通报制度。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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