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森林公安局侦办的野生动物案件被依法判决
今早十点,理县森林公安局侦办的一起野生动物案件在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5000元,并没收交易时候所使用手机。
文某某因涉嫌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理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侦查查明文某某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两腿,用以食用。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理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断可能来自野生动物的疫情传播源和传播渠道。
通讯员:喻旭 记者王焰
编辑:李雁佳